索 引 号 | XM00503-12-00-2021-002 | 主题分类 | 相关文件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厦应急函〔2021〕2号 |
标 题: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元宵节日期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加强春节元宵节日期间工矿商贸行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各区应急局,象屿保税区安监局、火炬管委会应急协调处,相关企业:
春节元宵节日即将来临,同时一季度是工矿商贸行业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发出如下提示:
一、各区、各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节假日特点,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抓严抓实抓到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二、已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落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厉杜绝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非法采矿引发非煤矿山安全事故。
三、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要保证关键岗位员工在岗率,狠抓重大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严禁抢进度、赶工期、超负荷生产。
四、餐饮住宿、仓储批发、大型商超等涉及公众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检查各类安全设备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有效管控人员流量,确保风险提示和安全措施宣传到位。
五、全面或局部停产进行检维修的企业,要严格履行检维修方案和作业审批制度,认真落实安全交底,加强对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等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控。
六、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备勤备战,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出现险情或者事故要及时报告、快速响应、高效救援,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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